新天地棋牌彭山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31     发文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鼓励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现代农业机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降低农机作业能耗,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根据《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6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节能环保、先进适用、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在彭山辖区范围内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步实施。

(二)补贴对象。户籍在彭山辖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批准享受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本区年度内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优先确定补贴对象资格。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本年度内不得超过2台。

三、报废种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

四、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

(一)报废部分补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等因素,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详见附件1)。报废部分补贴标准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调整。

(二)更新部分补贴。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废条件

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

(一)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在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为“大中型拖拉机”的存量变型拖拉机,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对低速货车的报废标准,逐年报废。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喷雾(粉)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等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2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三)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四)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2)。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要提供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六、农机回收企业的确定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选择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相关规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为主,也可选择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得包含从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已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其他企业、农机维修企业或农机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详见附件3)。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七、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经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拟报废的农业机械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拟报废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确认表》),逐台登记报废机具品牌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等相关信息;对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机具等信息时,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要求执行。报废机具残值由回收单位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对回收农机主要零部件进行解体或销毁,并拍照存档。完成拆解报废后,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形成报废农机销毁记录(见附件5),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机主(代理人)持《确认表》和行驶证原件、号牌等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机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一卡通”、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申请表(附件6)、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报废农机销毁记录、有效的《确认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申请报废补贴。经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机主申请的报废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进行及时兑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是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尽职履责,形成工作合力,以便我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规范回收拆解。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应建立回收农机档案,及时拆解报废农机。为了方便农民就近交售报废农机,鼓励设立分支机构,与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合作开展报废农机回收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依法依规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管,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责成其整改后方能承担农机报废补贴工作,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强化便民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优化操作程序,简化办理手续,尽量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四)规范档案管理。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建立报废补贴档案,将机主身份证明、“一卡通”复印件、《确认表》、农机报废补贴申请表等资料归入档案。档案要求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并按年度装订成册,保存期5年。

(五)加强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做好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年度内报废者信息进行汇总公示(公示表见附件7),将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六)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彭山区农业农村局:028 37630126

投诉电话:彭山区农业农村局:028 37631259

彭山区财政局: 028 37631799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新天地棋牌彭山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眉彭农〔2020〕37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一览表

4.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5.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6.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申请表

7.年度内享受农机报废补贴个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附件1-7.doc

主办单位:新天地棋牌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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