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新天地棋牌彭山区水利局划定了岷江彭山区段管理和保护范围,经区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按河流行政区划和彭山区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彭山区岷江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
岷江彭山区入境处(彭山区青龙街道与新津区金华镇、邓双镇分界处)至江口街道、凤鸣街道与东坡区交界处,起点地理坐标:左岸东经103°52′26.01″北纬30°21′2.70″、右岸103°46′0.99″北纬30°20′49.80″,终点地理坐标:左岸东经103°52′47.16″北纬30°08′24.08″、右岸东经103°52′31″北纬30°09′51.39″,彭山区岷江划界河道长度左岸27.328km、右岸23.816km。
二、岷江彭山区段管理范围划定为:
(一)新津区与彭山区交界处至青龙铁路老大桥处(50年一遇)防洪标准作为设计洪水标准,以此分析计算相应防洪标准水位与河道现状两岸自然岸坡(堤防)顶高低关系,即分析评价河道现状防洪能力,在此基础上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青龙铁路老大桥至东坡区交界处(20年一遇)防洪标准作为设计洪水标准,以此分析计算相应防洪标准水位与河道现状两岸自然岸坡(堤防)顶高低关系,即分析评价河道现状防洪能力,在此基础上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二)新津区与彭山区交界处至青龙铁路老大桥处(50年一遇)岷江已建达标防洪堤段,本次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于堤脚线外延10-20m(根据3类堤防确定)划定河道管理线;青龙铁路老大桥至东坡区交界处(20年一遇)岷江已建达标防洪堤段,于堤脚线外延5-10m(根据4类堤防确定)划定河道管理线。
(三)新津区与彭山区交界处至青龙铁路老大桥处(50年一遇)岷江已规划未实施堤防建设段但已列入防洪治理规划的,按照规划堤脚线外延10-20米(根据3类堤防确定)划定河道管理线; 青龙铁路老大桥至东坡区交界处(20年一遇)岷江已规划未实施堤防建设段但已列入防洪治理规划的,按照规划堤脚线外延5-10米(根据4类堤防确定)划定河道管理线。
(四)无规划的天然河道,按外缘控制线划定范围。其中,河岸线高程高于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的无堤防河道,按设计洪水位与岸线交线作为河道管理线(外缘控制线);河岸线低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无堤防河道,则以河岸线向外一定距离(0.5-0.8米)确定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
三、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河道主管机关为四川省水利厅。
四、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新天地棋牌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
主办单位:新天地棋牌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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