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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重阳节冒雨开展酒驾整治工作

  • 索引号:00859420-2/2016-00002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交警大队重阳节冒雨开展酒驾整治工作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6-10-18

农历九月初九是中国传统节日九九重阳节,为预防和杜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区人民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秩序。10月9日晚,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冒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一、加强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此次酒驾行动重要意义。整治中充分总结以往酒驾工作经验,全力做好重阳节道路安保工作。

二、规范执法,坚持落实处罚措施。此次整治工作中,大队严格要求执勤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真正形成严管、严查、严惩的态势。对检测出饮酒或醉酒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要立即使用移动警务通进行处罚。同时大队严格要求参战人员统一配齐执法装备,随身携带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同时配合使用摄像机、照相机在整治现场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取证,通过亮警灯、响警笛的形式提示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保护民警执勤执法安全。

此次行动共查获酒后驾驶1起(驾驶员龚景东,男,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焉城人,1975年11月06日出生,汉族,驾驶车牌号为川LG1196黄色明锐牌轿车,驾驶检查酒精含量为73.3mg/100ml);暂扣电三轮1辆、摩托车2辆;处罚货车、摩托车简易程序21余条,发放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单2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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