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棋牌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眉彭市监处字(2020)158号
当事人:新天地棋牌彭山圣格朗家具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2577557305F;
住所(住址):新天地棋牌彭山区武阳镇大塘村六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魏家林;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51011119XXXXXXXXXX;
联系电话:1862XXXXXXX;
联系人住址:成都市锦江区XX号。
2020年8月4日,我局收到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QJA320Z00160)。《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QJA320Z00160)上显示新天地棋牌彭山圣格朗家具有限公司2020年3月10日生产的茶几实物质量判定:“经抽样检验,木制件甲醛释放量项目不符合GB 18584-2001标准,依据四川省2020年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判定为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综合判定:“经抽样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依据四川省2020年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综合判定为不合格”。于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QJA320Z00160),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2020年8月11日经报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并于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新天地棋牌彭山圣格朗家具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相关事宜。
经查,当事人2020年3月10日生产规格型号为8201的茶几12件,该批茶几的成本价是516元/件,销售价是600元/件,货值金额为7200元。
该批茶几2020年4月23日抽样1件,剩余11件在2020年7月3日收到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邮寄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QJA320Z00160)中显示生产日期2020年3月10日规格型号为8201的茶几不合格时,该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对剩余11件茶几进行销毁处理。
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2577557305F)复印件、《四川省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眉彭林经字[2013]24号)魏家林(5101111969*****21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其合法经营资质及相关责任人主体的证据;
证据二:《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QJA320Z00160)一份、《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结论告知书》一份、《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证据三、邮政快递单(1137350799834)一份、《销毁处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报告》一份、《销毁照片》四份,证明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报告时积极主动对不合格产品作出销毁处理。
证据四、《委托书》一份、帅佩佩(5138231992*****243)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新天地棋牌彭山圣格朗家具有限公司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相关事宜委托帅佩佩处理。
我局于2020年9月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眉彭)市监告字〔2020〕158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审辩意见。
鉴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陈述违法事实、且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以及在收到不合格报告时积极主动对不合格产品作出销毁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规格型号为8201的茶几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处罚款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
在作出本处罚决定之前,已按法定程序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限当事人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农行彭山县支行(收款人:新天地棋牌彭山区财政局财政性资金专户,帐号:224152010400107070000000002)缴纳罚款,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照该法第五十一条一款(一)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新天地棋牌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向彭山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新天地棋牌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副本抄送我局。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新天地棋牌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0年九月十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 贰 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留存于办案机构。
主办单位:新天地棋牌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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