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彭)食药监食罚[2016]055号 | 经营过期 医疗器械及未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 | 赵伟 | \ | \ | 销售过期医疗器械及未备案销售二类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处以1、责令改正;2、没收过期医疗器械;3、罚款 | 自动履行2016年9月28日 |
(彭)食药监食罚[2016]069号 | 销售劣药 | 李洪 | \ | \ | 销售过期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处以1、罚款2、没收药品 | 自动履行2016年10月25日 |
(彭)食药监食罚[2016]056号 | 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 眉山顺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刘俊凯 | 进货查验未记录供应商等相关内容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2016年10月13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074号 | 无证销售药品案 | 李留全 | \ | \ | 无证销售药品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1、没收药品;2、罚款人民币954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2元 | 自动履行2016.11.7 |
(彭)食药监药罚〔2016〕77号 | 销售假药案 | 陈志鹏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0月20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78号 | 销售假药案 | 陈志鹏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0月20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76号 | 销售假药案 | 彭旭东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0月20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60号 | 销售假药案 | 尹晓平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0月20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82号 | 销售假药案 | 张晋 | \ | \ | 销售假药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8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02号 | 销售假药案 | 李晓英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8日 |
(彭)食药监食罚〔2016〕71号 | 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案 | 新天地棋牌恒辉粮油有限公司 | \ | \ | 生产经营的产品监督抽验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处以:1、罚款2没收不合格产品 | 自动履行2016年10月26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068号 | 销售假药案 | 杜章立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元。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9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03号 | 销售假药案 | 谢丹 | \ | \ | 销售假药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10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059号 | 销售假药案 | 张荣珍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 | 自动履行2016.11.10 |
(彭)食药监食罚[2016]79号 | 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显著标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 卓云成 | \ | \ | 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显著标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以:1罚款、2警告 | 自动履行2016年10月31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04号 | 销售假药案 | 袁建华 | \ | \ | 销售假药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15日 |
(彭)食药监食罚[2016]75号 | 销售不合格食品 | 陈燕红 | \ | \ | 当事人经营的“黑芝麻龙眼酥、椒盐龙眼酥”抽检不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 没收黑芝麻龙眼酥、椒盐龙眼酥”共1.2kg。 | 自动履行 2016年11月7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84号 | 销售假药案 | 熊祥华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0元。 | 自动履行2016.11.7 |
(彭)食药监药罚〔2016〕85号 | 销售假药案 | 马和建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3元。 | 自动履行2016.11.7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12号 | 销售假药案 | 倪春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4.5元。 | 自动履行2016.11.15 |
(彭)食药监药罚〔2016〕95号 | 销售假药案 | 尹旭华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0元。 | 自动履行2016.11.8 |
(彭)食药监药罚〔2016〕86号 | 销售假药案 | 陈艳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7.5元。 | 自动履行2016.11..8 |
(彭)食药监药罚〔2016〕88号 | 销售假药案 | 倪华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22元。 | 自动履行2016.11.9 |
(彭)食药监药罚〔2016〕89号 | 销售假药案 | 倪华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1.8元。 | 自动履行2016.11.9 |
(彭)食药监药罚〔2016〕92号 | 销售假药案 | 倪华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40元。 | 自动履行2016.11.9 |
(彭)食药监药罚〔2016〕90号 | 销售假药案 | 倪华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8.5元。 | 自动履行2016.11.9 |
(彭)食药监药罚〔2016〕93号 | 销售假药案 | 闵秀梅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4元。 | 自动履行2016.11.9 |
(彭)食药监药罚〔2016〕94号 | 销售假药案 | 李明英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4元。 | 自动履行2016.11.9 |
(彭)食药监药罚〔2016〕91号 | 销售假药案 | 倪华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1.5元。 | 自动履行2016.11.9 |
(彭)食药监药罚〔2016〕87号 | 销售假药案 | 旷利芳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8.5元。 | 自动履行2016.11.10 |
(彭)食药监食罚[2016]115号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 任蓉 | \ | \ | 该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任蓉、余群英二人无法现场出示健康证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以:1警告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11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11号 | 销售假药案 | 李贵元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7元。 | 自动履行2016.11.29 |
(彭)食药监药罚〔2016〕97号 | 销售假药案 | 李金凤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4元。 | 自动履行2016.11.14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05号 | 销售假药案 | 熊吉明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2元。 | 自动履行2016.11.29 |
(彭)食药监药罚〔2016〕96号 | 销售假药案 | 周佑萍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27.5元。 | 自动履行2016.11.15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08号 | 销售假药案 | 尹达勇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4元。 | 自动履行2016.11.17 |
(彭)食药监食罚[2016]81号 | 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显著标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 李建 | \ | \ | 该店工作人员三名无法现场出示健康证明。经营转基因食品,在经营场所内未见有关转基因食品公示信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3警告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15日 |
(彭)食药监食罚[2016]80号 | 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显著标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 彭云中 | \ | \ | 该店工作人员五人无法现场出示健康证明。该店使用的川龍一级大豆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在该店经营场所内未见有关转基因食品公示信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3警告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16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17号 | 销售假药案 | 唐艳容 | \ | \ | 销售假药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16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98号 | 销售假药案 | 梅芳学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25元。 | 自动履行2016.11.16 |
(彭)食药监药罚〔2016〕99号 | 销售假药案 | 张国安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2元。 | 自动履行2016.11.16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01号 | 销售假药案 | 牟碧静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4元。 | 自动履行2016.11.16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00号 | 销售假药案 | 李伟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元。 | 自动履行2016.11.16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16号 | 销售假药案 | 毛前均 | \ | \ | 销售假药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16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07号 | 销售假药案 | 梅秀玲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5元。 | 自动履行2016.11.17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13号 | 销售假药案 | 吴润利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5元。 | 自动履行2016.11.17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06号 | 销售假药案 | 黎亚英 | \ | \ | 销售假药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6年11月23日 |
(彭)食药监药罚〔2016〕109号 | 销售假药案 | 周建梅 | \ | \ | 销售假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52元。 | 自动履行2016.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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