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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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眉彭交罚〔2021〕31号 |
2 |
处罚名称 |
张永华驾驶川Z8GQ58小型轿车未经许可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的案 |
3 |
处罚类别1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4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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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处罚事由 |
2021年5月31日上午08时55分左右,我局执法人员邓志军、卢恒和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在新天地棋牌彭山区高铁北站站前广场处联合依法检查时,查到当事人张永华驾驶川Z8GQ58小型轿车上载客三名(2男1女),这三名乘客是通过总台下单并由司机依次送达指定目的地,议价每人10元。支付方式都是到达目的地后将费用支付给张永华,当事人张永华与这三名乘客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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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处罚依据 |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和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三(道路运政)60-1: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规定 |
7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永华 |
8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
511128196307****10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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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10000元(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
1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6.3 |
16 |
结案日期 |
2021.6.3 |
17 |
处罚机关 |
新天地棋牌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
18 |
地方编码 |
511403 |
19 |
当前状态 |
正常 |
2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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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新天地棋牌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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