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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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眉彭交罚〔202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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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潘县成驾驶川A96L7C小型轿车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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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处罚类别1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4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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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处罚事由 |
2021年4月29日下午14时50分左右,我局执法人员邓志军、黄双全在新天地棋牌彭山区高铁北站站前广场依法检查时,查到当事人潘县成驾驶川A96L7C小型轿车上载客三名,这三名乘客是从成都双流区文旅学院红玉超市到彭山高铁北站,通过滴滴下单联系上潘县成的,平台显示收费为36.42元,支付方式是到目的地滴滴平台确认此单完成并扣除手续费后将剩余费用34.35元支付给潘县成,当事人潘县成与这三名乘客不认识。 |
6 |
处罚依据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和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三(道路运政)75规定,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案规定 |
7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朱泽涛 |
8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
911201163409****0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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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5000元(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
1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5.13 |
16 |
结案日期 |
2021.5.13 |
17 |
处罚机关 |
新天地棋牌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
18 |
地方编码 |
511403 |
19 |
当前状态 |
正常 |
2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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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新天地棋牌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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