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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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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顺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川ZRS899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12-14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眉彭交罚〔2020〕18

2

处罚名称

  彭山区顺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张宣碧川ZRS899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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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我大队接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投诉:

2020年11月1日下午15:19分左右,该乘客乘坐出租车川ZRS899从彭山区希望城到彭山一中,上车后未打表,直接收取15元车费,认为不合理,投诉该驾驶员不打表乱收费。经我队执法人员黄双全、卢恒调查取证,该车当班驾驶员是彭山区顺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张宣碧,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和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三(道路运政)71: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宣碧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511128196401****1X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罚款200元贰佰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2

16

结案日期

2020.11.02

17

处罚机关

新天地棋牌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新天地棋牌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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